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行政法规,严格执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处长的领导下,努力完成各项财务审计工作。
2.根据有关规定对学校财务预算执行、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3.按照有关规定或授权对各有关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4.根据委托对各有关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5.对各项教育经费收入、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
6.负责对上述业务的审计工作方案、工作底稿编制,并按规定程序草拟审计报告。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