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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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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01222日在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省政府,现将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张庆伟书记主持召开的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各个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收到审计报告就是收到整改责任”的思想意识,站在党和国家事业的高度,树立新官不仅要理旧账更要理好旧账的思想认识,在认真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同时,着力建立起管用的长效机制,彻底杜绝屡审屡犯问题的发生。省政府主要领导在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时,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市地认领问题,严肃认真按时整改。省政府办公厅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督查范围,结合201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印发了《关于整改2019年度中央、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通知》。省审计厅牵头组织,跟踪整改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有关地方、部门认真落实整改要求,积极主动逐项整改问题,同时举一反三,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九大类2156个问题,已整改1908个,占比88.5%;应整改问题金额156.36亿元,已整改144.94亿元,占比92.7%;追责问责360人;推动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定80余项。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执行管理问题整改情况。关于年初预算未细化到具体执行项目问题。省财政厅督促指导省直部门按照2021年省本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提前启动项目谋划、论证、评估、审核等工作,做实部门储备项目库,未入库项目不得安排预算,切实提高支出预算编制的精细度。同时,督促省直部门按规定比例将转移支付预计数提前下达市县,逐年减少代编预算规模,提高市县年初预算到位率和完整性。关于部分支出项目执行率低及中省专项资金未及时下达问题。省财政厅将督促省直部门严格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大项目组织推进力度,加快预算资金分解下达,提高项目资金结算和财政资金拨付效率,落实定期统计报告和清理机制,对超期限未下达或沉淀闲置资金,将按规定统筹盘活用于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支出,进一步提高支出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非税收入滞留在财政专户未及时缴入国库1.54亿元已全部上缴国库。

 (二)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问题整改情况。省财政厅已会同有关部门分类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一是对于不需要按原规模及用途使用的资金,调减了16个单位19类项目预算额度,调整了13个单位15类项目资金用于其他方面,将39个单位40类项目资金盘活收回。二是对于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31个单位37类项目资金,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三是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6个单位9类项目将根据年度实际执行进度,在2021年压减预算安排。

 (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不完整问题整改情况。省财政厅经过摸排情况、督促整改,已将新增资产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因申报资产销账材料不齐全或资产存在纠纷等原因尚未整改到位的,将根据纠纷处理结果逐步补齐系统信息。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一)部门预决算编报问题整改情况。有关单位在编制2021年预算时,将综合考虑年度收入增减变化因素,科学合理预测支出规模,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科学规范;通过开展内部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决算编报管理,确保决算收支数据完整准确。
 (二)部门预算执行管理问题整改情况。关于项目执行进度缓慢或未执行1.48亿元问题,已通过加快推进项目执行进度整改9344.95万元,未完成整改的项目正在持续推进中。关于未确认收入、虚列支出或支出挂账问题,除个别单位支出挂账问题需要逐步消化外,其他单位已通过健全完善内控制度、调整相关账目等方式进行整改。有关单位已采取加强财务管理、取消违规收费项目等措施,纠正了违规收费、非税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问题;通过健全完善内控制度、收回违规支出资金,对超标准超范围支出问题进行整改;通过加强对所属单位财务核算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杜绝发生挤占挪用项目资金问题;通过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完善内控制度、严格审批程序,纠正了政府采购制度执行问题;通过清理财政存量资金上缴国库260.03万元,应缴未缴的财政收入161.93万元已全部上缴国库。
 (三)部分单位资产管理问题整改情况。关于5个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其中2个单位已补记固定资产账,有3个单位正在完备资料履行审批程序。有关单位已通过规范流程、收回到期资产、开展资产清查、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等方式对国有资产出租未履行公开招租及评估程序、资产出租出借到期后未及时收回、单位合并未及时进行资产清查和办理移交手续、部分国有资产被无偿占用或闲置浪费等问题进行了整改。
 (四)部分单位财务核算和基础管理问题整改情况。关于11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7038.39万元问题,目前已通过调账、清理欠款等方式整改1205.08万元,其余正在持续清理中。有关单位通过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公务卡使用,对未推行公务卡制度或部分公务卡未激活等问题进行整改;通过完善内控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开展业务培训,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整改;不合规票据列支问题已通过补办合规发票的方式予以纠正。
   三、县级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财政收入管理问题,有关地方已采取进一步明确征收范围、规范缴库方式、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等措施进行整改,未及时缴库的3.24亿元收入已全额上缴国库,应征(缴)未征(缴)的2.02亿元收入已征缴入库1.25亿元。关于财政支出管理问题,有关地方已采取加快分配拨付专项资金、严格规范预算支出、核销支出挂账、强化监督等措施进行整改。关于政府债务管理问题,有关地方已采取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归还原资金渠道、严控债务规模、积极化解存量债务等措施进行整改。此外,财政存量资金未按规定清理、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总预备费控制规模不符合规定、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坐收坐支、违规出借财政资金、违规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财政资金等问题,有关地方也已通过盘活存量资金、将相应收支编入预算、按预算法要求比例设置总预备费、对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等方式积极进行整改。

  四、重点资金和项目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关于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不及时1560.22万元问题,目前已拨付到位1545.44万元。关于专项资金物资采购以及物资分配管理使用不规范5442.36万元问题,有关地方已通过补开防疫物资发票、出台物资管理和采购制度、物资入账等方式整改5068.51万元,还有373.85万元防疫物资因经销商失联等原因未取得正式发票,下阶段将对部分不配合提供发票的供货企业及失联经销商履行司法程序。关于捐赠资金分配和使用不及时或面临潜在资金损失1622.96万元问题,有关地方已通过将捐赠资金用于疫情防控或支援湖北、追回采购资金等方式整改1617.36万元,还有5.6万元将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工作要求按进度支出。关于捐赠物资分配使用不及时或接受捐赠物资不合格问题,目前不合格的疫情防控物资已封存,捐赠物资已发放到位。关于捐赠款物管理不规范和捐赠款物信息公开方面问题,有关地方已通过补签捐赠协议、完善管理台账、建立管理制度等方式推动捐赠款物规范管理,并通过政府网站、责任单位信息公开栏公开捐赠款物情况。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关于安居工程计划落实不到位问题,目前棚改277套基本建成任务已完成,棚改431套开工任 务已完成386套。有关地方已将未分配及闲置资金713.45万元分配拨付完毕;5个县175户欠缴的公租房租金17.88万元已全部收缴;未及时发放的房租补贴964.39万元、回迁安置货币补偿款184.56万元,均已按要求发放到位;对不符合条件人员领取补贴或享受公租房待遇的,已通过清退住房、收缴补贴等方式完成整改。

 (三)医疗保险基金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有关地方已采取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比对参保情况、调整完善相关政策等措施,对困难人群未实现应保尽保、不同险种制度间未实现有效整合或保障水平未达到政策标准问题进行整改,实现补充参保69310人;通过责令停止违规收费和违规诊疗行为、追回违规支付资金等方式,对医药耗材违规加价、支付结算政策落实问题进行整改;通过补征医疗保险费、追回扩大范围支出、拒付和追回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资金等方式,对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问题进行整改;采取暂停或解除医保协议等措施,对擅自超范围开展医疗业务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进行了处理。
 (四)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审计或审计调查问题整改情况。有关地方、部门已通过完善制度、细化预算编制、严肃问责等方式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问题进行整改;采取加强监管、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措施对采购过程中围标串标问题进行整改,部分涉嫌围标串标项目已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通过完善内控制度、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追责问责等方式,对“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或公开招标等问题进行整改;采取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加大采购需求审核力度、强化采购代理机构监管、规范采购评审专家行为等措施,对未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缩短招标时间、未从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等问题进行整改。关于部分采购效率较低、效果不佳问题,省财政厅正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建设,建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最高限价与市场价格联动机制,通过电子化、信息化手段,提升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目前已对1384个商品进行了价格调整,平均降价3.6%,清理出库商品1362件。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关于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方面,有关地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已全部补贴到位,各项医疗救助扶贫政策已全面落实;采取出台政策、补发资金等措施,纠正了贫困学生未能享受教育扶贫政策问题;通过强化贷款监管、扩大贫困劳动力参与面等方式,纠正了金融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已全部理赔到位;通过重新核查、现场督导,确保贫困户房屋改造达到安全住房状态,解决了贫困户供水问题。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有关地方已通过返还资金等方式对挤占挪用资金问题进行整改;未及时发放的扶贫资产收益和生态护林员补助944.92万元已发放到位;未按规定时间拨付的扶贫资金1737.39万元已拨付到位;超范围、超标准使用的577.73万元扶贫资金已全部收缴入库。关于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方面,有关地方已通过规范采购流程、处理相关责任人、制定黑名单等方式,对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进行整改;通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将项目资产登记入账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缓慢、资产未及时移交记账问题进行整改;10个项目多计工程款及税金77.94万元已全部追缴。关于部分扶贫项目绩效方面,有关地方已采取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补发贫困户分红等措施,对扶贫产业项目收益未与贫困户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问题进行整改;通过盘活利用、加强使用管理等方式,对5个扶贫项目闲置未实现预期效果问题进行整改;通过开展培训、专人管理、严肃处理等方式,对3个扶贫项目由于前期规划不科学、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复建设等问题进行整改。

 (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关于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方面,有关地方已采取增加地力提升项目投资的措施,对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投入“重硬件轻软件”问题进行整改;通过制定工作方案、追回补贴资金、上缴结余资金等方式,对农业绿色发展目标任务未完成问题进行整改;生猪生产目标任务已超额完成,采取将补贴纳入预算、加大宣传力度、制定考核细则等措施全面完成了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尚未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目标任务的地方,预计12月底前完成整改;未完成的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将在明年春天具备施工条件后再开工建设。关于资金管控方面,有关地方已通过加快资金拨付、上缴项目结余资金等方式,对涉农专项资金闲置4217.19万元问题进行整改;向不符合条件农户、经营主体发放的595.99万元补贴资金已追回293.45万元,未追回的已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应到位的地方配套资金855.74万元已全部到位;“以旧顶新”套取的180万元财政资金已上缴财政;挤占挪用的29.22万元涉农专项资金已归还原渠道。关于项目建设管理方面,有关地方已采取加强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等措施,杜绝发生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或政府采购程序、施工单位违规转包工程等问题;通过将多计工程款上缴财政、责令重新施工等方式,对未按设计施工、偷工减料等问题进行整改;采取盘活使用、完善制度、给贫困户分红等措施,对部分项目建成后闲置或未实现预期效益问题进行整改;未按期投入使用的11个项目预计年底前完工;未及时办理移交入账手续的资产已全部入账。

 (三)清理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跟踪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截至目前,清理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已整改3.13亿元,尚未整改的已制定还款计划,积极与企业进行对接,尽快拨付剩余款项。

 (四)部分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有关地方通过加强宣传、精准对接、整章建制等方式,对就业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进行整改;未按时开工的5个“百大项目”均已开工;由于资金缺口影响项目移交和运营的3个项目,有2个已正式运营。

 六、金融和企业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一)金融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业务占比没有达到国家监管要求的融资担保机构,除个别公司正在进行清算外,其他融资担保机构通过持续加大“支农支小”担保业务力度,目前均已达到监管要求。通过组织培训、引导符合规定的省内其他融资担保机构加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体系等方式,对没有用足用好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政策问题进行整改。通过调整公司标准年化担保费率、按照规定比例收取担保费、返还多收担保费等方式,纠正了没有严格执行降费减负相关政策多收担保费问题。此外,有关单位通过制定议事规则、完善制度机制、出台相关政策等方式,对企业内部管理体制制度不健全、对外投资超过监管规定比例、风险分担机制未建立等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企业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有关企业已通过调整账目等方式,纠正了企业经营成果不实问题;采取推进产权办理、盘活资产等措施,对资产资金长期闲置问题进行整改;减值或发生损失的资产已进行账务处理;通过成立工作组、加大清收力度、更新改造或停止经营等方式降低了可持续经营风险;采取整章建制、强化可研论证和风险评估等措施,对企业内控制度薄弱、投资效益不佳问题进行了整改。

  七、政府投资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有关单位已采取核减成本、调整概算等措施,对2个项目工程结算不实问题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项目推迟竣工验收,正在研究整治方案,计划2021年开展施工治理;闲置项目已移交省交投集团,将成立运营公司进行管理;已对多报投资完成额的项目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下发通知加强工程建设信息报送管理工作,杜绝发生同类问题;不合理列支费用138.53万元已从项目成本中扣除。
  八、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共发现问题1485个,目前已整改1288个。如:针对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放管服”等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有关地方在整改过程中注重查漏补缺、精准发力、补齐短板;针对重大经济事项制定和执行未严格履行程序、在经济活动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到位等问题,有关部门聚焦问题、立足长远、标本兼治,采取有力措施应改尽改;针对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内控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问题,有关单位整章建制、细化管理、优化布局,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从整改情况看,审计查出的问题能够立行立改的都已整改到位,但仍有一些问题由于涉及历史遗留、存在客观因素等原因暂时无法整改到位,还需要持续推进整改。下一步,省政府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推动问题整改,进一步压实有关地方、部门整改责任,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二是强化构建长效机制,加强对系统性、普遍性问题的深入研究,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促进深化改革,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规定和法规制度得到严格执行,防止上述问题重复发生。

 

上一条: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